央廣網北京10月15日消息(記者 馮方)近日,富國基金、西部利得基金、中郵基金、招商基金等多家公募調整旗下部分公募基金風險等級,大多數產品風險等級為上調。受訪專家指出,多家機構集中調整產品風險等級,主要受合規要求和市場驅動兩大因素影響。風險等級調升和調降對不同投資者人群的影響有所分化,建議投資者重新審視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動態調整投資組合。
多家公募調整產品風險等級
10月9日,富國基金發布公告稱,自10月10日起調整旗下31只基金的風險等級,相關產品主要涉及混合債券型一級基金、混合債券型二級基金、被動指數型基金等。其中,20只基金的風險等級由R2(中低風險)升至R3(中風險),8只基金的風險等級由R3升至R4(中高風險),3只基金的風險等級由R4降至R3。風險等級調降的產品分別為富國上海金ETF、富國上海金ETF聯接A、富國上海金ETF聯接C。
央廣財經記者梳理發現,近一個月來,已有富國基金、西部利得基金、中郵基金、招商基金等多家公募調整旗下部分公募基金風險等級。除富國基金3只產品風險等級調降外,其他各家此次調整產品風險等級均為調升。
“多家機構集中調整產品風險等級,主要原因可歸結為以下兩點:一是合規要求,二是市場驅動。”橘淶金服總經理王文清對央廣財經記者表示,合規要求方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與指引,基金管理人有義務定期或在產品發生重大變化時,對基金產品進行風險重新評估,確保風險等級與產品實際風險特征相匹配。這是一種動態合規機制,避免出現“產品已變,評級未變”的錯配風險。公告調整風險等級,正是履行上述法定職責的具體體現。
他提到,過去部分機構傾向于將產品評為較低風險等級以利于銷售(如把偏股混合基金評為R3而非R4)。但現在,隨著投資者教育深化和過往司法糾紛判例,越來越多的基金公司開始主動“自我加壓”,通過提前預警、主動調級來規避后續糾紛,降低聲譽與法律風險。
市場驅動方面,王文清指出,隨著資本市場結構性分化加劇,許多原本定位穩健的產品,因策略演進或資產配置調整,實際風險水平已悄然提升。例如,權益倉位提升、債券久期拉長、參與衍生品交易、持有高風險資產等操作會實質性增加凈值波動和回撤風險;混合債券型一級/二級基金增加可轉債、權益打新、參與定增等權益敞口,導致凈值波動明顯增強。因此,相關產品風險等級也需要相應調整。
談及影響公募基金風險等級評估的主要因素,晨星(中國)基金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李一鳴對央廣財經記者表示,基金風險評級并非單一指標判斷,而是通過多維度、全周期的量化與定性分析,動態匹配產品風險特征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
他介紹,對基金風險評級的判斷,主要包括以下四大核心因素:首先,基金的資產類別決定風險基底,不同資產的風險等級差異顯著,評級體系會根據資產占比賦予對應風險權重。其次,基金的風險調整后收益、波動風險、下跌波動風險也可能會被納入考慮,對于風險調整后收益較低、波動較大的基金給予評級懲罰。此外,對于管理規模較小的產品,因為其流動性風險,可能也會給予扣分。最后,歷史違規行為也會納入評級,直接反映基金管理人的合規管理能力。基金風險評級的過程當中,上述因素的改變都可能導致基金的風險評級發生變化。
建議投資者動態調整投資組合
基金風險等級的調整,對于投資者操作和持倉將產生直接影響。例如,富國基金在公告中提到,投資者購買基金后,所購買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可能因市場或運作情況等影響而發生調整,并可能超出投資者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從而可能產生不利后果和損失。投資者應及時關注基金風險等級的變化并謹慎決策,以確保自身的投資決策與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
李一鳴表示,基金風險等級發生變化,往往預示基金產品的風險與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出現錯配。這就要求投資者重新審視自己的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如果確實與當前投資組合有不匹配的情況,可以考慮對投資組合進行調整。
王文清認為,基金風險等級的動態調整,本質上是一種負責任的風險揭示機制。具體產品風險等級的調升與調降,分人群、分場景影響也有所分化。
他表示,如風險等級調升意味著風險,原風險測評結果低于新等級的投資者,新申購、定投、追加購買將被系統自動攔截;對于已持有該基金的投資者,基金公司或銷售機構會通過短信、APP彈窗、郵件提醒其重新評估匹配度。建議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投資者,贖回或轉換至較低風險的貨幣基金、純債基金等R1/R2產品,避免被動承擔超出承受能力的風險。
對于風險等級調降的情況,他表示,這意味著更多投資者具備申購資格,有利于基金資金流入與規模穩定,增強投資者心理安全感,減少恐慌性贖回。如追求穩健增值的投資者可將部分風險等級調低的產品其納入核心持倉,作為組合中的“壓艙石”資產。但另一方面,風險降低往往意味著收益空間壓縮,追求“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資者可能會認為該產品“不夠刺激”。
“綜合來看,投資者需保持對風險的敏感性,建議每年做一次風險承受能力測評;若人生階段與財務目標變化(如退休、子女教育等),應及時調整測評結果,審慎評估所持基金的風險等級與自身測評結果是否一致。另一方面,投資者應對基金公司、銷售機構的信息推送保持敏感性,開通所持基金的‘重大事項提醒’功能,或向專業理財顧問確認是否策略轉變,若不符合預期,可考慮置換其他產品。”王文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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